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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十一月五的煙花

今天傍晚,我離開圖書館後,在學校的飯堂吃過晚饍就回到
自己的房間。
才剛在書桌前坐下,就開始聽到窗外傳來沒有間斷、霹靂啪嘞像炮火連天的聲音。
當然,炮火連天的聲音我是從來未聽過。
但當我在房間裡聽到那沒有打算停歇的聲響時,聯想到的就是炮火連天。

但是這天,卻是十一月六日。

是十一月六日又怎樣?
那就是說,這己不是十一月五。


記住記住十一月五。

在四百零四年前﹣即是一六零五年﹣的那個十一月五日,
英國一班天主教徒的陰謀失敗了。
在四百零四年前的那一天之前,幾個英國的天主教激進份子一直在策劃一個陰謀,
那就是要在倫敦的國會大廈底下埋下一噸噸的火藥,
然後在十一月五日那一天的國會開幕典禮中引爆,
目的是要炸死國王詹姆士一世和國會中的貴族。
那是一場弒君的大陰謀。
為甚麼要策劃這樣的一個陰謀呢?
詹姆士一世和國會中的貴族,是新教徒。
想弒君的人,是英國的天主教激進份子。
餘下的歷史因由可自行推敲。

但如以上所說,這場陰謀失敗了。
國會開幕典禮之前,陰謀被揭穿了。
詹姆士一世當日聞訊命人搜尋國會的地下室,
那一噸噸的炸藥和一個留下來負責引爆火藥、類似爆破專家的人被當場逮住,一場陰謀就此瓦解。
那個負責引爆火藥、類似爆破專家的人,那唯一留下來執行這個行動的人,
被逮捕後用嚴刑折磨了一陣子,迫出了共犯的名字之後就被絞刑處死了。
而他自己的名字是Guy Fawkes。

Guy Fawkes就是在電影V for Vendetta裡,一開場就在一個地下室被當場逮住,接著在下一個鏡頭就立刻被絞刑處死的那個人。
電影沒有交待嚴刑迫供的情節。

God save the King。
國王在這一天沒有被人用一噸噸的火藥炸死,
所以英國人決定,從此每年在這一天以燃點一噸噸的火藥來慶祝。
不過與其說是慶祝這更像還可憐的Guy Fawkes一個心願,
「你點不到的火藥,今天就由我們來點吧。」

於是,四百多年來,每年的十一月五日英國人都放煙花,不論在國家的甚麼角落,也不論你是新教徒還是天主教徒,總之就放煙花。
一直時至今天。
而這日子,就以那一個當天沒有同伴在旁卻與火藥一起被逮住的人命名,
十一月五日,叫作Guy Fawkes Day。
是次陰謀,則史稱Gunpowder Treason﹣火藥陰謀。
而即使任務失敗了,Guy Fawkes還是光宗耀祖,在英國的歷史裡閃亮地留下了這個永遠令人想起燦爛花火的名字。

英國人為此創作了一首類似韻文的東西,至今仍有傳誦。
這段韻文,就是V for Vendetta開場中,當Guy Fawkes在地下室被逮住時,旁白的Natalie Portman所誦讀的一段:

記住記住十一月五…

Remember, remember the Fifth of November,
The Gunpowder Treason and Plot,
I know of no reason
Why the Gunpowder Treason
Should ever be forgot.
……


餘下省略。


在十一月五日,即是昨天,
不少英國的朋友在facebook的status上打上了:「Remember, remember」

在今天Guy Fawkes Day已經成為一個普天同慶的煙花節,
可能背後那弒君叛國的歷史未免太殘酷又血淋淋,
所以我第一次聽到Guy Fawkes Day的源由時,
是完全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我所聽到的那個故事是這樣的:
幾百年前,一個叫做Guy Fawkes的傻佬揚言要在這一天炸掉倫敦的國會大廈,
下了一輪工夫,大家都拭目以待這個巴士阿叔要怎樣摧毀國會時,
他所準備的火藥只是可憐兮兮地在國會旁邊引發了一個只有煙花規模的爆炸。
國會當然絲毫無損,而為了紀念這一個笑話,於是英國人從此就在每年的這一天燒煙花。
而這一天也就以那個傻佬命名。
一場歷史上的判變陰謀就此扭轉成一幕喜劇,而兩者的共通點有:
國會、火藥、和失敗的Guy Fawkes。
而無論在那一個版本的故事,Guy Fawkes都似乎沒有好的下場。

我不知道告訴我這個故事的人是存心整蠱還是他自己也被騙了,
我聽到這個故事時是沒有懷疑就相信了,而且後來還告訴了一些朋友,
可能這個無稽的故事就此就進入了成為另一個urban myth的程序。

那是我第一年來到英國的時候,那時在倫敦的住處是一棟在泰晤士河旁邊的宿舍的十四樓,
那一年的十一月五日晚上窗外所見的景象真是何其壯觀。

而今年的十一月五,即是昨天,在約克當然也有同樣的慶祝
昨天晚上,我在西班牙語班下課後到了圖書館,一直不斷聽到霹靂啪嘞的煙火的聲音。
我坐在窗邊望出去是一片無盡的漆黑。
這畢竟是約克,而且是在市中心以外的地方,在夜裡你還能夠期望看見甚麼?
而在連綿不斷的煙火燃燒引爆的聲音之下,真正在漆黑天空中看到的煙花卻是那麼疏落。
而且在那廣大的黑暗之中,那些零星落索的的花火顯得份外無力。
在我離開踏出圖書館的時候,撲面就是像新年燒炮仗後殘留的氣味,加上寒冷的空氣,
一時間以為是過年。

可能是因為自小看的煙花都是有維港夜景襯托的關係,
在這荒僻的地方看到的煙花倍覺寂寥。
想起來已經不知多少年沒有看過香港的新年煙花,
不用說來到英國讀書後錯過了每一個農曆新年,
其實在出國前已經沒有在意煙花這個東西。
但老實說我還是很懷念小時候過年與親戚們一起在婆婆的家遠遠看著那些細小的煙火的光境,
那時候婆婆住在順利村,窗台剛好看到新年的維港煙花。
其實那與維港真是頗遠的,所以看到的煙火還真很細小,
但那時我們十幾二十人迫在那細小的屋裡,一起看著那細小的煙花。
那煙花最使人懷念。

想起來這竟快要是廿年前的事。
現在婆婆住在老人院,順利村的房子已被房署收回。
當年一起看煙花的親人,有的死了,有的瘋了,也有的像我到外國了,新年總不在香港。
極燦爛時光,想再遇確實靠天意。
我想將來回到香港的時候一定會想再看看香港新年的煙花吧

而今天,十一月六日,我在晚上聽到的霹靂啪嘞的聲音,當然就是燒煙花的聲音。
為甚麼在今天都還在燒呢?
可能是買了太多的煙花,昨晚燒不完,就今晚燒光它吧。
那炮火連天般的聲音也實在未免有點誇張,好像比昨晚燒得還要兇,
使我忍不住又穿起外套回到屋外期望再看一看這些遲來的花火。
在十度以下的氣溫走了一圈,一個煙花也看不到,只是不斷聽到霹靂啪嘞的聲音。
回到房間,冷得要沖一杯熱茶暖身。
想起來,真笨。
但從那聲音密度判斷,似乎約克人為了這一天真存了很多煙花。


順帶一提,那被處死的Guy Fawkes,那個在V for Vendetta的開場中被Natalie Portman叫作
A man made me remember the fifth of November, a man I will never forget的男人,
他的故鄉,就是我現在所身處的英國約克。



Tuesday, November 03, 2009

故事兩則

在一個周末我乘搭火車到曼徹斯特,上車後我找到了兩個空的座位,在裡面的一個坐了下來。
我坐下不久,一個身材高大、金髮綠眼、與我年紀相若的男孩就坐了在我的旁邊。
在我們都安放好自己的背包後,我們幾乎同時拿出了兩部無論尺寸、顏色都一模一樣的蘋果筆記簿型電腦,並排放在一起。
他揚起眼眉說:「Good choice!」
「You too。」我回應。
像廣告一樣。
然後我在這一程火車上用這部13吋的蘋果筆記簿型電腦開始寫以下一個故事。




《Borders》


這是一個昏昏沉沉的下午,
虛弱的太陽被深不見底的雲所淹沒,
天空默默地在自己身上的灰藍之上塗上漆黑之時,
沒有溜出讓地上的人瞥見一絲黃昏的色彩的機會。

他當時走在往車站的路上打算回家,途中經過了那間書店。

書店所在的街,並非他唯一可以前往車站的路。
他希望的話,其實可以繞過那間書店。
但是那一天他經過了那間書店。

他從幾條可前往車站的路線中選了會經過書店的那條路,是出於偶然。
他在這個昏沉的下午經過那間書店,是一個巧合。

隨著他步向車站,書店亦與他越來越接近。
當他看見那書店的標誌的時候,他問自己,
要買書嗎?
不,房間裡還有很多不久前才買下的新書未看。
要看書嗎?
不,要看就回家看那些不久前才買下的書。

他帶著一把雨傘,
他的腳步帶著他,
帶他走進書店。

但是,我的確不想買書,也不想看書啊。離開吧。
他對自己如此說之時,已經站在書架上一本本的書的面前了。
他心裡想離開,不知甚麼緣故卻是走了進來。
他不知道,即使容許他有一百次倒流時光的機會,讓他再經歷一百次在踏入書店的同時希望自己離開的掙扎,結果他也只會提著雨傘踏進這間書店一百次。
因為他要踏足這間書店不是出於偶然,亦非所謂潛意識驅使的一時衝動,而是一個作好了的安排。
他要在這個昏沉的下午踏足這間書店。這不可以是前一天,也不可以是下一天;不可以是附近的另一間書店,也不可以是一間也有賣書的唱片店。因為這都是作好了的安排。
而作這個安排的人,是他自己。
他過去在連自己也不知情的情況下埋下了無數的伏線,以使自己在這一個昏沉的下晝偶然經過這間書店的時候,必然會踏進這道門,而且在進入店的同時要在心裡命自己離開。
正如以上所說,即使他被給予一百次機會,這些細節也不會有任何改變,因為這都是己決定了的。
如果他有一朝能夠發現這個事實,在他想為自己走進書店這件事要找個人去負上責任的時候,他就會知道,所謂罪魁禍首其實就只有他自己一個。因為就算是不知情,這一切還是他所親自安排的。
但是他這一刻並不知道這個事實,他這一刻只誤解了自己走進書店,是因為命運。
我清楚知道這一切,但卻沒法上前跟他解釋清楚。

而他為甚麼過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會作下了這個安排呢?我想,則大概是出於偶然,一些巧合。

他在放小說的書櫃前巡邏著。這時他對自己到底為了甚麼緣故走進書店仍然毫無頭緒。
他看到幾本不同出版社的杜斯托耶夫斯基的《罪與罰》並排在一起,其中一本比旁邊相同名字的書厚了起碼兩三倍。
明明都是相同的罪與罰,這一本何以厚上兩三倍呢?他盯著那本被透明膠膜密封、像字典一樣厚的書的書脊,一邊想像在那些多出來的神秘紙張上寫著的是怎樣不同的罪與罰。
可能是學生註釋本吧,他想。
如果問這和一般的罪與罰有甚麼不同,就是這是每一樣稍為艱深難明的字眼和事物都會被詳細解釋的罪與罰。
當他想到學生註釋本的可能性,就對這一本書失去了好奇,沒有把書拿下來一看就讓眼光走遠了。
而的確,那只是一本罪與罰的學生註釋本。

他的目光在依作者姓氏排序的書架上爬行,直到他終於看見了那一本書。
那書脊上寫的,是一個熟識的書名。
書架上同一個書名的書,就只有這一本。
在書店裡找到這本書,他感到有點意外。
他用手指調較了一下眼鏡,望著那本書猶疑了一會,最後把書從書架上取下,走向旁邊的一張椅子,把雨傘放到椅子底下,然後坐了下來開始讀那一本書。
同一本書他在一年前讀過。
一年過去,這本書對他而言還像是才剛讀完放下一樣。
自從一年前讀完這本書後,他常常都希望將這本書再讀一遍,但是一直也沒有成功。
他不是沒有再碰過那一本書,只是好幾次再翻看,他最後都只會在某個地方停了下來,到下一次又重頭開始。
在這個昏沉的下午,他在這間書店裡又再一次從頭讀起這一本書。
那小說的開場他在過去一年他已讀了好幾遍,甚至乎如果有句子從書頁上消失,他都可以將空白的地方準確無誤地重新填上。
而縱然他對這本小說接下來的每個情節都了然於胸,他依然聚精會神地讀著,像是要將每一個字都重新刻在腦海裡。
他把小說的第一章讀完,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把書蓋上。
以前他每一次重讀這一本書他都是在這個地方停下來,那第一章的結尾,下一次又重頭開始。這一次也不例外。
而他讀過了第一章之後終於清楚知道,現在這一本相同的書意義已跟過去的截然不同,而他要在這個昏沉的下午來到這間書店,為的就是要發現這件事。
因此這一次他問自己,要繼續讀下去嗎?
如果他要將這本書讀完,他有兩個選擇:一是一直坐在書店裡,在書店關門他有把握把書讀完;而另一個選擇,就是把書買下來。

但他只拿起書和雨傘,從椅子站起來,走向書架,將那本書放回原來的位置上。

他放好書,手指還按在書的邊緣,他將目光稍為放到旁邊的書上,猶疑了一下,又再定睛望向剛才放上去的那本書,可能是改變主意了。
但在那時候他發現,那本書不在了。
正確來說,那本書並非消失了。
那本相同顏色、相同大小尺寸的書還是完好地呆在他剛才放上去的那個位置,還是緊貼著他的指頭,只是,書上的名字改變了。
他看著書架上的書,他肯定那就是他上一刻才放上去的那一本,但是書的名字像是變魔法一樣被換走了。
但是當時身邊沒有人可以為他做證,而我也是清楚這一切的,但我不能去為他證明這件事。
他原本想把書再取下來去確認書的內容有沒有也一併變成了另一本,但是這念頭只一閃而過他又立刻放棄了。
因為他知道,他剛才讀的那本書,那本他一直想再讀一遍的書,已經不在這間書店了。
然後他就背向書架,提著雨傘離開了書店。

以上的過程,除了看見杜斯托耶夫斯基的罪與罰的學生註釋本是一個巧合之外,其餘所有都是他自己一早在連自己也不知情的情況下所安排好的。

那本書他當然也擁有一本,他第一次讀那小說時讀的就是那一本,後來數次翻看的,都是那一本。
但是現在它並不在他的房間,他的房間裡頭就只有一些最近新買的書。
他的那本書,是在遙遠到他所不能觸及的地方。
他沒有把那本書丟掉,也沒有把它遺失。

然後他想起來了,他是把它借出去了。
因為他將那本書借了出去,所以它就不可能在那間書店了。
他走在往車站的路上想著這件事,心裡說,這樣就好。
這樣就好。

這時天空己把灰藍塗成漆黑,
在這個傍晚他沒有瞥見到一絲黃昏的色彩。
他走在往車站的路上,
他清楚明白自己所渴望的,
也清楚明白自己已喪失的。
當他走到車站時,發現原來自己已錯過了原本打算乘搭的那班車。
這時在他的臉上閃過了一個哀愁的表情,那表情沒有懊悔也沒有惋惜,那是在夏季離去的晚上嘗到初秋的氣味時的那種表情。

而我也由這裡開始與他走遠,自此我就再沒有見過這個人。

那間書店的名字,是Borders。


~《Borders》完~










===========================




接下來的,是在回程的火車上寫的另一個故事。



《Beyond Borders》


這一天,她將那本書從破舊的公文袋中取出來。
她只想再確認公文袋裡放的,不是另一本書。
沒有弄錯,她確定。
但是她看著那本書的封面,最後把書打開讀了起來。

這一本是他借給她的書……

那是很久之前一個遙遠的夏日的下午。
在那幾天之前他突然致電邀請她一起吃一頓飯。
他和她是在大學裡的同學,那時候兩人頗有交情,但在畢業之後沒多久就沒有再聯絡了。
收到他的邀請時她確實有點意外,但也十分樂意與舊友再聚,所以還是答應了。
幾天後他們在一間咖啡室會面,那是一個夏日的下午,他們的對話都是一般聚舊時必然出現的老掉牙的內容。
在二人都把食物吃完,點好了飲品之後,他拿出了一個破舊的公文袋,公文袋裡頭的是一本書。
「我想,這本書你可能會有興趣看,」他慎重地將那本書從破舊的公文袋拿出來時說:「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借給你。」
如果在昔日,她一定會嘲笑他這個滑稽的舉動說:甚麼啊?有人會主動提出要別人借自己的書嗎!?然後就哈哈大笑起來,而那時他也會加入嘲笑自己,說:也對啊…這真滑稽。
但是在那一個下午,她看著他的表情,像是察覺到這不是一件可以開玩笑的事。
還有,她也不肯定他還有沒有保留著那種性格。
她安靜地接過了書和公文袋,看了看那本書,是一本小說。書的名字她沒有聽過,作者的名字則有點印象。
她想,可能會有興趣看吧,然後笑著說:「那麼我就不客氣了。」然後她把書放回那公文袋收起來。

在那之後他和她就沒有再見過面。
那沒有甚麼原因。
就像之前失去了聯絡一樣,沒有見面就是沒有見面,不是為了甚麼原因。

那往後一段頗長的日子,她都沒有碰過這一本書。
她連將那本書從公文袋取出來都沒有就將它和公文袋一起放到書架上了。
直到幾個星期之前,她才終於記起這一本書,她把公文袋從書架拿下來,打開取出這本書開始讀起來。
不久前,她把書讀完了,又將它再一次放回那個破舊的公文袋中。
而這一天,她將那本書從破舊的公文袋拿出來,為的只是確認不久前放進公文袋的書沒有變成了另一本,
但結果卻是把書翻開讀了起來。

她對故事的印象依然非常清晰,但她還是一口氣讀了好一些頁數,最後在完成了小說的第一章之後,就把書蓋上了。

她將書再一次放入公文袋,又將公文袋放入手袋,然後就提著手袋出門了。
她走上巴士,下車後又走了一些路,然後到達了一間咖啡室。
她在咖啡室的門口張望了一會,就發現了她要找的那張檯。
她走上前,然後,
她在我對面的那個座位坐了下來。

她是他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簡單來說,她就是我朋友的朋友。

關於她的事,其實我有從他的口中聽說過,沒想到這一天會在這種場合與她見面。
「關於你的事,其實我有從他的口中聽說過,沒想到今天會在這種場合與你見面。」意想不到的是,首先說這話的是她﹣在我們見面的寒喧過後,她就立即接上這句話。
被搶白了的我來不及重新找別的句子去代替原本想說的話,一時間只說出了:「啊…其實我也是。」
「我的意思是,我也曾從他那邊聽過你的事。」我補充。

我和他是自小就認識的。她則是他在大學裡的朋友。
我沒有跟他考進同一間的大學,我不認識他在大學的朋友,不過有幾個交情比較好的他倒是偶爾會提起,而她是其中一個。
當然,有關她的東西我不會知道太多,我對她的認識就只是,有這麼一個人是我朋友的朋友,如此罷了。
雖然是第一次見面,她倒是有點面善,但我實在想不起我們以前在甚麼時候見過面。我想,可能是從他那些放在網上的大學生活照中見過她的臉孔吧。
想不到的是,他原來也有在他們面前提起我這個人。

她向侍應點了一杯伯爵茶,要放一片檸檬的。
「其實我要麻煩你的,是這件事。」她坐在我對面的座位,從手袋拿出一個公文袋,公文袋裡頭是一本書。她說:「這本書是他借給我的。」
「我一直都沒有把書讀完,就這樣歸還實在有點過意不去,因此遲遲不能與你確定見面的時間,」她繼續說:「但最近我終於把它讀完了,所以…我想把它還給他。」
啊,原來是為了還書嗎?

「只不過,其實啊……」
我接過那公文袋,努力地找尋著合適的語氣來說接下來的話:
「既然他都已經死了,這都不要緊了吧?」

這件事要提起來可能會使她難過,但這是我和她都清楚的事實,所以我也不忌諱了。
她看起來還是一樣的平靜,只沉默了一會,說:「你的語氣倒是像在說:『既然他都好了,這都不要緊了吧』呢。」
她的語氣帶著一點責備的意味,但我也知道她已經努力把它抑制下來。
挑選如何提起故友之死的語調,果然就不是我在行的事吧。
「對不起。但是…」我緩緩地說:「語氣如何也是改變不了這件事吧?」
她也能體會我所感受到的,她用手指扶著茶杯,望著裡面的伯爵茶說:「是的…不好意思,我不應該這樣說。」
「不要緊。」

「但是,」她抬起頭認真地說:「如果我真想要把這本書還給他,你應該是有辦法的吧?」
她說這句的時候也許也能察覺到那當中荒謬的成分,所以臉頰紅了一陣。
要把書還給已死的人我可以有甚麼辦法?我幾乎立刻就應上了這一句,但是又把它吞回肚子裡。
是的,我「應該」是有辦法的。否則我和她今天就用不著在這個咖啡室裡會面。

「這件事我很在意。」她緊握著茶杯的杯耳說。
「我有一次夢見了他。他在找那本書,他找到了,但那本書又消失了。」她說:「好可憐呢……」
「但的確,就如你所說,他已經死了,其實這些都沒有意義了吧。」她繼續說:「而老實說,我想拜託你把書還給他,並不是因為覺得虧欠了甚麼而想將責任轉介予別人。」
「我只是覺得,如果有人真有甚麼方法可以把書歸還的話,即使只是意義上的,那就…那就…」她在努力找尋她想說的話。
「那就覺得維持了與他聯繫吧?」我接上去。
她掙一掙大了雙眼,然後又把它們合上呼了一口氣,整個人放鬆了下來,說:「沒錯,也許就是這樣……我不想就此放棄或者終結了與他之間的聯繫。」
她說:「而我覺得你是應該有那一種辦法的……」
與已死之人之間的聯繫嗎?
我自問是一個連與在世的人的聯繫都可以常常不了了之的人,我雖然明白她所說的,但實在無法體會她的心情。

我和她好一陣子沒有說話。

最後我將手上那裝著一本書的破舊公文袋放進我腳邊的背包裡,低著頭說:「那麼……就交給我吧,只是意義上的。」
「……實在感激不盡。」
「為了這件事把你暪昧約出來,實在十分抱歉,」她又慢慢喝了一口茶說:「希望沒有嚇怕你吧。」
我揮了揮手:「當然不會,我也很樂意多認識一位朋友。」
「而且,是我先聯絡你的。」

的確,是我先聯絡她的。
在他離去的幾天前,他交託我在他死後要為他去做一件事,那就是去聯絡上幾個他的朋友。
他說,他們可能會有一些事要拜託我。
他說這是不用急的。

我是照足他的吩咐去做,在他離世不久後就為他去聯絡上了幾個我素未謀面的人。當然聯絡方法是他之前交給我的。
我起初只是發了幾個電郵給他們,內容大概是,他去世了,而他臨終前交託了我去跟他們聯絡,看看有沒有一些有關他的事我可以幫忙,並留下了我的聯絡方法。
可能是有點太直接了,但是轉彎抹角跟挑選如何提起故友之死的語調一樣,都不是我擅長的事。而且在這種狀況,有必要把事情說得清楚一點吧,我只能希望他們不會以為我在惡作劇。
我起初以為,他是有甚麼工作上的事未完成要我去代他交待好,甚至是欠債之類的。
但是我聯絡的幾個人當中,幾乎每個人的回覆都沒有提及有需要拜託我的事,他們只是驚訝他突然的去世,又向我致予慰問,反過來,他們都問我他的葬禮有沒有可以幫忙的。
從字眼上我無從判斷他的死對他們造成了甚麼程度的打擊,況且他們也沒有必要把自己的心情透過電郵向我這個陌生人表露無遺。
而就只有她,說有一件可能需要我的幫忙。
她回覆我的方法,是直接就打了電話過來。我在那封電郵中有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她在電話中,只是簡要地說明了有一件事可能需要我的幫忙,而這件事最好能夠見面說清楚,但是她還不能立刻就見面,遲一點會再聯絡我。
那時她的語氣好像有點激動,但是隔著電話,而且是一把從未聽過的聲線,我也是無法猜測她當時的心情。
在幾個星期後,即是最近,她終於再聯絡了我,這一次她用的是電郵,電郵中她提議這一個見面的時間和地點,我回覆她沒有問題,於是我們就在這一個下午見面了。
而她想委託我的,原來是要將這本書歸還給他。
由於我聲稱是為了解決他的事而去接觸她,所以她以為在這件事上我會有辦法吧。
不過,這也未免太難了。
但這件事畢竟是他這幾個朋友唯一拜託我的,如果連這也推搪了,好像對不起他,也對不起他的朋友。
所以面對這個無稽的請求時,縱然勉強,我還是答應了她。

而順帶一提,他的葬禮最後是沒有辦的。

「你跟他是很要好的朋友嗎?」為了消除我們之間陌生的沉默我如此問她。
「在一起讀書時是頗稔熟的,」她側起頭,像是要調整一下腦袋的角度才能慢慢憶起這些事:「不過畢業之後有好一段時間沒有聯絡了,直至上一個夏天他約我出來,就是那時他把書借給我的。」她說這幾句話的時候速度特別慢,像是整個人都墮進了遙遠的時光裡。

上一個夏天,差不多就是他得悉患了那個病的時候吧。

「你呢?」她問。
「我跟他自小就認識的,」我說:「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她點著頭淺淺的微笑了一下,然後捧起茶杯把餘下的茶都喝完了。
她放下茶杯,瞇著眼望著杯子裡剩下來的那片檸檬。
這時在她的臉上閃過了一個哀愁的表情,那表情沒有懊悔也沒有惋惜,那是在夏季離去的晚上嘗到初秋的氣味時的那種表情。

我和她在咖啡室道別了後,我背著背包一個人走上回家的路,那已經是黃昏了。
我走過平時常常經過的那條橋時,在橋的中央我停了下來,依伏在欄杆觀看快要落下的太陽。
在我旁邊的,是一個在橋上垂釣的老人。
那時太陽已經貼著地平線,他慢慢沉沒的位置正是我腳下的河流的盡頭,河流反射著陽光閃鑠著像鱗片的金色的光芒,深藍色的天際上雲霞都染成了緋紅,一幅很漂亮的圖畫。
不一會,太陽就已經徹底消失了,但天空還是縈繞著美麗的色彩。
我在橋上把背包裡用公文袋裝著的那本書拿出來,這時我才認真看過它的書名和作者。
書名和作者都是我從沒有聽過的。
我打開書,開始閱讀起來。
在黃昏的天色下紙張都被染藍了,我看著看著,眼睛就開始有些累。
我讀完了小說的第一章,把書蓋上,然後將它放回那個公文袋中。
我終於明白了過來。
我拿著那個公文袋,伏在欄杆上望著河流。
河在緩緩地流,風輕輕迎面吹來。

喂,這都是你一早安排好了的吧?

接著,我把手上的那本書連同那破舊的公文袋一手拋進了河流。
它一下子就消失了在河水裡。
因為我這個舉動,旁邊在垂釣的老人轉過頭來以奇怪的目光把我打量了一翻,一言不發,然後又專注地將視線放回河面上。
我也是只看著河流。
我想像那本書會在河裡頭隨著水流,一直流到剛才太陽消失的地方。
那裡會有甚麼呢?

河在繼續緩緩地流,反射著像鱗片的光芒。

這樣的話,可能他就會收到吧?

你會收到的吧?


這個晚上,我在夢中看見了他。
我看見他在一個我從未到過的地方,一個人提著一把雨傘獨自走在街上。
然後我看見他走進了一間書店,在書店裡他讀了他借給她的那本書,而他只讀了第一章。
之後他將那本書放回書架,然後離開了書店。
我想上前去告訴他一些事,但是我沒有辦法,我只能遠遠看著他。
最後我看著他走到車站,在那之後我的視線就開始模糊,他與我也越來越遠,直至從我的夢中消失。

翌日,我在早上醒過來,梳洗後在廚房預備早餐。
在等待麵包從多士爐跳出來的時候,我慣常地走到書架拿起那本書準備在早餐時閱讀。
那是一本短篇小說集的翻譯本,是我最近在一個二手書攤以很低的價錢買的。
書的封套都很殘舊了,紙都已是黃黃的。
而老實說這本書不是十分精彩,但也不是十分無聊,在早晨輕鬆地以它消磨時間倒是不錯的,過去幾天的早上,我都以此伴隨早餐。
但是這個早上,當我在書架上取下這本書的時候,奇怪的事發生了。
我發現,這本書的名字不同了。
書的封套還是那殘舊的封套,紙張還是一樣的黃,大小尺寸沒有改變,只是,書上的名字像變魔法一樣被換走了。
而現在那書上的名字,正正就是他借給了她、她要還給他的那本書的名字。
是我拋進河流的那本小說的名字。

我看著那改變了的書名,在腦海裡重新整理著發生了的事。
這時,多士爐發出叮的一聲,兩片麵包從裡面跳了出來。
我繼續站在書架前,翻開書從故事的第二章讀起。

我應該沒有辜負了任何人吧。

這樣就好。

~《Beyond Borders》完~



Wednesday, October 21, 2009

From Philadelphia

在這個時候我應當要做的應該是作曲,而不是沉迷在電腦的
鍵盤前敲敲打打,用文字記述一些即使世界上所有人都忘記了也無不可的瑣事。
但是以下的幾件事、幾段對話,令我感到如果不將之以文字憶述一次,就不能舒坦地回到我本應要做的份內工作。
我有這一股的衝動,並非因為這些事件和對話有任何重要性或者天啟式的意義。
如我所說,它們只是一些世界上所有人都忘記了也無不可的瑣事,
假如有一天,連當中的人物都想不起自己曾經說過這些說話,參與過這些事件,也不是甚麼出奇之事。
這些對話和事件對我來說,是在夢境裡看見了的一幅傷感的圖畫。在醒來之時倘若不趁印象清晰將它畫下來,恐怕在記憶和感動隨時間消散之後又多了一個無傷大雅的遺憾。


我的憶述是從幾日前在網上收到一位舊友的信息開始的:

「我有一件嚇死人的事要告訴你。」朋友在msn上如此說

這個朋友是我的一位中學同班同學,在中七畢業之後他到了美國讀書,落腳的地方是在紐約長島一個叫作石溪的地方。
從香港到石溪,大約是一萬三千公里的距離。

自從他啟程往一萬三千公里遠的地方,我們往後五年都沒有見過面,即使間或他又從一萬三千公里外的遠方回來,我們也沒有見面。
我們一直有保持聯絡,在網上作過無數次再會的約定。
這些約定五年以來一一落空,而落空也不過是常態,沒有人會當是一回事。
與一百個舊相識承諾再見面然後讓這一百個承諾通通都落空,也是不會有任何一方會感到可惜的。
就是這樣的一回事。

不過有一次,我和他差點在美國碰上。

那是零六年,三年前,當時我在洛杉磯,名義上是在當地大學讀暑期課程,實際上則是用在香港的大學的資助去旅行。
從香港到洛杉磯,大約是一萬一千二百公里的距離。

當時我和同行的同學計劃在課程完結後,到三藩市逗留一個星期。
從洛杉磯到三藩市,大約是五百公里的距離。

在石溪的友人得知我們的行程包括優山美地後,曾經踊躍地表示希望加入。
優山美地是在加洲的內華達山脈上的一個國家公園。
內華達山的字源本為西班牙語,意思是「下雪的山」。
優山美地的字源本為印第安語,意思是「殺手」。
從石溪到三藩市,大約是四千公里的距離。

不過,
「機票太貴了……還是算了吧。」我們討論了良久後朋友最後關頭得出這樣的結論:「回到香港時再見吧。」
當然結果是下一次他回到香港時,我們沒有見面。

兩年後,那是零八年,我在倫敦展開了璀璨的半工讀生活。這個朋友則將要畢業,他說想畢業前趁春季假期到歐洲一趟
我說,到倫敦的話就住在我的地方吧,可以去看阿仙奴的球賽。
從我那時在倫敦的住處到阿仙奴的主場酋長球場,大約是兩公里的距離。

在我離開倫敦之前我還是一次阿仙奴的比賽都沒有看過。
而最後我的朋友有關歐洲旅行的決定是:
「海嘯,我沒有錢了。」

幾天前我們在網上對話時,這個朋友身在費城,與我一樣,還仍然是一個學生。
費城的字源本為希臘語,意思是「兄弟友愛之地」。

「我有一件嚇死人的事要告訴你。」
我在英國的約克看著這舊友從費城發來的信息。
從費城到約克,大約是五千五百公里的距離。

「是出櫃了嗎?」我說。
「哈哈哈,比這個更大鑊。」朋友回答。
「不是嫁了個鬼佬吧。」我繼續以同性戀作話題開著低級玩笑。

「是我現在返教會了,」他說:「現在我每個星期都到紐約的一間教會參加崇拜,已經有兩個月了。」
從費城到紐約,大約是一百二十公里的距離。

我們的中學是一間基督教背景的學校,
在這種學校裡頭總會孕育出一些基督徒,同時又孕育出一些對基督教反感甚至鄙視的年輕人。
而我和這個同學,在中學時就屬於後者。
除了我倆,當時還有另外一位臭味相投的同學,三個人不時就一起數基督教的不是,舉出其他宗教如何比它優勝,落力地總結這只是弱者所憑依的信念。

現在回想起少年時的大言不慚免不了還是會臉紅。

離開中學一年後,我成為了基督徒。而另外那位同學,也成為了基督徒。
身在費城的這個舊友,在半年前與我在網上談起這個話題,當時他還是十分堅定地對基督教充滿了質疑。
「那時我們三個常常說基督教的壞話啊,」那時他說:「現在你們兩個卻都成為了基督徒了。」真抱歉使你失望了。
「可能下一個就輪到你吧,哈哈。」我逞強說。假如我當時有多一點的將心比己的話,可能就不會將這話說出口。
「我想是不可能的,」他顯示出孤身上路的決心:「這個宗教跟本與我的想法相違。」

那是大約半年前的對話。
現在這個朋友說自己上教會是一件嚇死人的事,在他的角度也不是誇張。

「那麼這是一件嚇死人的好事呢。」我說。
「我也知道你們基督徒聽到別人開始返教會總會很高興的。
從他的語氣中能察覺到將緊接著的「不過,」
「其實是因為女友啊。」他說:「我大約兩個月前開始交往的女朋友,是一個十分虔誠的基督徒。」
啊…原來如此啊。

=================================

在我繼續憶述這一段對話之前,我要先將時間再跳前幾天,去到我與另外的友人在網上的一些對話。
這些對話無論人物、時間、地點、內容,都與以上的對話連一些牽強附會的關係都沒有。
它們之間唯一的共通點,就是我參與了其中,而在我的憶述中它們卻又變得不可分割。
總之以下就是另外的一些對話。

我憶述這些對話的起點,是我的鄰居在網上傳來的一個youtube的連結。
那是我在香港的鄰居,就住在我住的大廈對面的一棟大廈。
兩楝大廈之間,大約是幾十米的距離。

大約一星期前鄰居傳來那條連結的那個時候,我已經離開香港來到了約克。
從香港到約克,大約是九千五百公里的距離。

那youtube的連結,是一個基督徒作曲家寫的一首歌
同一首歌,在四年前的一個佈導會我有份吹過。
那是我信主後不久,我的教會在一個快將清拆重建的姊妹堂所辦的一次佈導會,
從我的教會到那姊妹堂的堂址,大約是三公里的距離。

聽著曾經熟識的歌,我想起了帶著單簧管與教會一行人到訪那古舊教堂的那個遙遠的黃昏。
我問那時候像隊長般的存在、彈結他的那個傢伙,記不記得這段往事,和一起奏過這首歌。這時他也是在離我九千五百公里遠的香港。
「記得啊。」那傢伙說。
我記得那時候他曾經用一張五線譜為其中一首歌認真地寫下了一個八個小節的引子,自此之後的幾年我都再沒有見他再這樣做過。
「其實都已經想不起那個佈導會的內容了,」我說:「只記得搞了一些音樂。」
「和搞了一些噪音。」那傢伙補充。
「真令人懷念呢,如今要我回想起教會的生活的話,那一次的佈導會一定是首先想起來的其中一件事吧。」
「我也是啊。」
「那真是光輝的日子。」
「簡直是陽光燦爛。」
在追憶似水年華之際,我倆其實都已在教會消失了好一段日子,共享著驕人的缺席紀錄。

「那一次可能是我遇過最好的組合了,」我繼續懷念著美好的時光。
「你兩年半後回來將會有更好的一隊的。」
「我那時以為在教會敬拜就是這樣痛快啊,」我說:「但自此之後的經驗都好像是一次比一次糟糕。」
「話說回來,阿呆也很喜歡那一次的組合呢。」
啊,那真是與有榮焉了。

阿呆原本是我這個彈結他的朋友的朋友,現在也是我的朋友
當晚的佈導會他負責彈Bass,如果我沒有記錯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
我們其實並不將阿呆稱作阿呆,阿呆據聞只是這個人十年前的綽號。而為了不表露他的真實名字,所以在這個憶述裡我暫將他叫作阿呆。
我不知道自己的生命被別人當作勵志的故事會有甚麼樣的感覺,但阿呆這個人的故事,就曾經給予過我很大的鼓勵,驅使我堅持繼續學習音樂的路。

彈Bass的阿呆在一年前,決定放下手頭上一份穩定的報館工作,去到美國的佛羅里達州進修爵士樂演奏。
在這之前的幾年以來,阿呆一直白天在報館工作,晚上則在父親沒有冷氣的玉石工場裡忍耐著刺鼻難聞的化學氣味來練習樂器。
我沒有親眼看見過這一幕,但憑朋友的敍述再加上一點想像力,已足夠令我在心底裡對阿呆肅然起敬。
超級自省的阿呆可能會說:「啊……相比起那些大師付出過的血汗,我的努力根本算不了甚麼。」

把他當成一個激勵人心的勵志故事這件事, 我沒有對阿呆說過。
而我和彈結他的友人都一直期待看見他一年後學成歸來後的成果。

佛羅里達的字源本是西班牙文,意思是「花」。
從香港到佛羅里達州,大約是一萬四千五百公里的距離。

有一次我跟阿呆在msn談起教會的事,阿呆說,自從來到美國之後就沒有返教會了。

拆下了的舊教堂,在裡面曾經一起奏演過聖詩的人,現在分散在世界幾個不同的角落,一起從教會消失。這樣的一幅圖畫……

「這首歌啊,我曾經在一個佈導會裡吹過呢!」我如此回覆傳來youtube連結、在九千五百公里外的鄰居,「想起來,那時候一起演奏的幾個朋友,現在都沒有返教會一樣了。」
「那麼你要為他們祈禱呢。」也是基督徒的她說。
的確,沒有這樣的一說,我真的一直也沒有想過要為這些朋友禱告。

==================================

幾日之後,在費城﹣「兄弟友愛之地」﹣的舊同學告訴我,他現在每個星期到紐約返教會,原因是女朋友。
「起初真是令我非常沮喪,」友人說的是女朋友帶他返教會一事:「我也在想,跟我交往其實是不是也令她感到不少壓力。」
「教會裡的人給我送上了一些書,但我真一點興趣也沒有。」他續說:「好像要我重新學做人一樣。以前我所想的全部都錯,我一直的看法全部都不對。」
「那的確不容易,你也不要太勉強自己。」這個時候身為朋友的我只說出這樣的話。
「現在好多了,最近陪她上每個星期的崇拜也沒有以前那麼抗拒。」他說:「不過要歸依這個宗教似乎還有很遠的路。
「慢慢來吧。」我說。
「這一次,我可是非常認真。」他所強調的是,他對他現任的女友非常認真。

「話說回來,」他說:「我有為你祈禱呢。」

我看到他這句話的時候的激動,可能沒有多少人能夠明白。

這個朋友,一個充滿掙扎的未信者,或者是在身邊的人的引導下嘗試禱告,在他禱告的時候他可能還在懷疑自己所做的這件事的意義,
而在這個時候,他顧念了我這個遠方的舊友。

而另一邊廂,我,這個已經信主四年,確信禱告的果效的基督徒,卻一直以來也不曾為過這個昔日的伙伴祈過一次禱。
「實在是感激萬分,」我其實是深被感動:「我也會在我的禱告裡顧念你的。」
不久後我們就在網路上互相道別。然後我立即在桌前祈禱,為了遠方的朋友,為了遠方的朋友的女友,也為了我自己。這一個承諾不能讓它落空。
這一次,我可是非常認真。

翌日,是一個周日,傍晚時我和從曼城來到約克的女友在市中心的一間教會參加晚堂崇拜。
從曼城到約克,大約是九十公里的距離。
這一晚的崇拜中講道的主題是「朋友」。

在講道之後的祈禱時間,我努力地憶起我的友人們,把能夠想起的都從腦海的角落裡挖出來,一一為他們禱告,也為自己能夠想起這一班人感恩。
而說到這裡,我漫長的憶述也接近尾聲。
最後,我再一次將時間撥到更早的幾個月前,到今年的六月
那是一個炎熱的夏日,我仍然身在香港,在一個大型商場的咖啡室裡與一位五年沒有見面的中學同學重聚了。

他是五年前到了美國紐約石溪讀書的舊友,自他出國以後我們就沒有見過面,期間我們計畫過再會,卻沒有一次成真,
結果我們終於在這一個陽光普照的下午在約好了的地方見面,五年來第一次再碰上,那時候他剛在石溪的學校畢業,回到香港放暑假,之後會到費城繼續學業,還沒有認識將在紐約遇上的基督徒女朋友。

他跟五年前可說是一模一樣,我想我也是,只是頭髮比以前長了點。
五年沒有見,卻沒有通常會感到的生疏,可能那是因為,我們以前其實也並不那麼熟。
一起讀書的時候我們不是兩脇插刀的好兄弟,他有一班更要好的死黨,我有一班更稔熟的好友,我們的距離就從來都不是真的十分近。
相隔五年之後執意約出來再見,可能是因為大家都已經受不了自己多年以來都開了太多的空頭支票,所以要找一件可以容易兌現的事,把它實踐了讓自己好過一點。
又可能只是純粹因為,始終是朋友啊。
總之我們就是見了面。令人暢快的是言談之間還是如以前一樣投契。
然後我們提起了當年曾一起在學校的美術室耗盡了不少畫紙、顏料、和青春的幾個好友,
「我已好幾年沒有跟他們聯絡了,」我說。
我跟那幾個畫畫的舊友確是一度連在網上的聯繫也失去了,當年我們與對方見面的時間比見家中的母親還要多,沒想到一畢業各散東西就立刻從彼此的生活中消聲匿跡。
「想起來真感到可惜呢,」我說:「那時候是很要好的朋友啊。」
坐在對面的舊友擺出他那一貫「無論人生遇上甚麼事我都能處之泰然」的模樣,歪著嘴說:「是嗎?不過也沒甚麼大不了,不用感到可惜。」
「因為我們將來一定會再碰上走在一起的,」他的眼神忽然明澄起來:「我一直都是這樣認為。」
啊啊,怎麼了,是二十世紀少年之類的電影對白嗎?
往日如果有人說這種說話,這傢伙是一定會搶先撥冷水說「甚麼啊以為自己看電影嗎」這些話的那種人。
這麼老土的說話真不像出於你口呢,我心裡這樣想,不過沒有說出來,
那時我只是說著:「是的是的」一邊點頭。
「將來一定會再碰上走在一起」。
可能我當時也是這麼認為。至少在那一刻,我是這樣希望。

將來再碰上走在一起,實在不知道要再花多少的年月,也不知道大家要再走上多少公里的路。

環地繞球一周,好像大約是四萬公里。

不過在兄弟友愛的地方,沒有距離這一回事。

而你竟然能夠將這篇文章從頭讀到這裡,也真是我一個了不起的好朋友。

憶述己完,作曲的火要再一次旺盛的燃燒起來。






Monday, October 19, 2009

Before the throne of God above
I have a strong, a perfect plea:
a great High Priest, whose name is Love,
who ever lives and pleads for me.

My name is graven on his hands,
my name is written on his heart;
I know that while in heaven he stands
no tongue can bid me thence depart.

When Satan tempts me to despair,
and tells me of the guilt within,
upward I look, and see him there
who made an end of all my sin.

Because the sinless Savior died,
my sinful soul is counted free;
for God, the Just, is satisfied
to look on him and pardon me.

Behold him there! the risen Lamb!
My perfect, spotless Righteousness,
the great unchangeable I AM,
the King of glory and of grace!

One with himself, I cannot die;
my soul is purchased by his blood;
my life is hid with Christ on high,
with Christ, my Savior and my God.



Friday, October 16, 2009

It is wrong. But I am sorry I cannot correct it.

如果要追溯這個錯誤到底自何時起始,答案大慨是從一開始就已經錯了。

我的名字在大學註冊組的紀錄中,自我一年前入學開始就出了問題。
我的名字Chin Wai後面,多了個多餘的Wai。換句話說,我的名字變成了Chin Wai Wai Kwong。
我不清楚這四個字英國人讀起來有甚麼感想,但我覺得這是一個明顯到滑稽的錯誤,令我想起Honolulu。
當我第一次看見自己的名字以這種方式出現時,幾乎有名字被人嘲弄的受辱滋味。
幸而,這個錯誤又不至於鋪天蓋地到以至這間學校將我完全誤認為一個叫Chin Wai Wai Kwong的東方人。
我的學生證的名字是正確的,我的學系裡的紀錄中我的名字也是對的,宿舍方面的也是無誤的。
據觀察,那應純粹是註冊組方面的錯誤,只要我的資料不是從註冊組的紀錄中取出,那個像口吃般多了出來的“Wai”就不會出現。
如果要追溯這個錯誤的原因,其中一個可能性是,有註冊組的職員將我名字中的Wai字誤認成middle name,在middle name欄再輸入了一個Wai,又沒有將first name 一欄中的Wai刪去,於是出現了兩個Wai。
而另一個可能性﹣我相信是更能直接解釋事情的﹣就是蠢。

我第一次發現這個錯誤時,是大約一年前,我一次在學系的辦公室裡,旁邊的辦公室職員當時正為我登記一些作借還唱碟用的資料,我看著電腦的螢光幕,發現:
「啊,多了一個Wai啊。」
辦公室職員起初有些疑惑,瞇起雙眼盯著螢光幕,我再清楚解釋一次自己的名字後,她才終於發現那個錯誤。果然這四個字英國人讀起來是不會覺得一回事嗎?
然後她像比我更被惹惱的抱怨起來:
「啊,對呢…註冊組老是搞錯別人的名字啊,真蠢死了。你的老師Thomas Simaku,名字也總是變成Thomas Simaku Simaku。」
可能她想像「連老師也逃不開相同厄運」可以成為我的一點安慰,而我只沒想到師徒二人在別人的錯誤中殊途同歸。
再想一想,老師已在這間學校任教十年了,他竟然忍受了這個錯誤十年之久。
我不禁想像阿爾巴尼亞來的老師,他的英語總帶有意大利口音,
「啊……」我想像他皺著眉頭望著那像口吃般多了出來的“Simaku”思索片刻,然後搖頭緩緩說出:「算了吧。」
如果要追溯這個錯誤的原因,就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蠢。

這個錯誤除了間或令我有名字被人嘲弄的受辱滋味外,其實沒有再予我甚麼不便,因為我一直也沒有甚麼需要從註冊組直接發出。加上過去一年根本很少踏足校園,所以我一直沒有主動去要求註冊組改正我的名字。
總之,畢業前確保證書上的名字正確就可以了吧。我是這樣認為。
但是,今天因為一個我自己的錯誤,使我終於要正面面對別人的過失。
如果要追溯我的錯誤的本質,就是當我兩星期前離開香港,在踏出家門前的十五分鐘方才發現自己一直都忘記了兩件事。
第一件,是我一直忘記了要將英國的銀行戶口的提款卡帶走,這件事我在踏出家門前的十五分鐘想了起來。
而第二件,是我一直忘記了將英國的銀行戶口的提款卡放了在哪兒,這件事我到踏出了家門都仍然想不起。
於是我連唯一的提款卡也沒有帶走就倉皇而去了英國。比我還著急的母親問我到步後怎麼辦。
「再開一個新戶口吧,」我說:「然後再將舊戶口的錢過往新戶口。」
靠著母親塞來用一個信封裝著的一些英鎊現鈔,在英國暫時沒有提款卡也不成問題。
每次出門都仍然要母親操心,實在無地自容。

今天中午我在校園一個臨時開放作學生登記事務的地方,辦領了一封住址證明信,以到銀行開新戶口。
然後在一時半我趕到校園附近的一間匯豐銀行,那分行,下午二時就要關門。
當我在銀行裡頭拿出那一封住址證明信一看,Chin Wai Wai Kwong這個久違了的名字再次跟我碰面。住址證明信的資料,是從註冊組的紀錄中取出的。
我嘗到了名字被人嘲弄的受辱滋味,同時硬著頭皮希望銀行的職員會對那個“Wai"字視而不見。
結果戶口果然開不到,不過原因並非那像口吃般多了出來的“Wai”,而是因為:
「如果想開戶口麻煩你要到市中心的分行了。」下午二時關門的銀行裡的職員這樣告訴我。
從學校到市中心如果想省卻三十分鐘以上的腳程,就得付上兩磅半的巴士車資。兩個方案都承受不起白行一趟的風險,於是我又回到那個臨時作學生登記事務的地方。

「不好意思,剛才那封住址證明信上的名字不對,」我在職員面前拿出護照和信對比著:「多了一個Wai。」
剪了個清爽短髮的金髮職員看了看:
「這的確是錯了,」她說:「但十分抱歉我不能將之改正過來。」
她臉上那冰冷的笑容卻沒有半點抱歉,語氣反而更像說:恭喜你中獎了。
「要麻煩你到註冊組那邊,他們才可為你更改紀錄。」她以像酒店接待員交待鑰匙和房號般的語氣告訴我,然後在地圖上圈出了註冊組的位置,這時她的神情閃出一瞬間的不肯定。

這的確是錯了,但十分抱歉我不能將之改正過來。
這句說話,如果每次都要說出口,人的一生真不知道到底要說上多少遍。
這不能怪她。
不過,那職員在地圖上圈出的位置,果然是錯的。我按著地圖走,註冊組是在那被圈出的位置的旁邊。
如果要追溯這個錯誤的原因……
還是算了吧。
然後我向註冊組的職員再一次陳述那個自一開始就出現的錯誤。
職員拿著我的護照、學生證、和住址證明信踏進辦公室,不消五分鐘就回來對我說:那已經辦妥了。然後連同我的證件遞上了一封名字正確無誤的住址證明信。
原來就連五分鐘也不需要就可以改正過來,我卻將之忽視了一年之久,然後我想起十年來也闊佬懶理的老師。

之後那一個下午在市中心的匯豐銀行開戶口十分順利,日落之前在城牆之內四處遊走,買了不少的日用品。
在書店打書釘,最後買下了一本卡拉馬佐夫兄弟和契訶夫的一本短篇集。當然兩本都只是英譯本。
契訶夫的敍事,美麗得像歌一樣。

在暮色蒼茫的時候,我在街上撥了一個長途電話給在香港的媽媽。那時候香港已是深夜一時多,母親卻還沒有睡。

回到房間將卡拉馬佐夫兄弟放上書櫃,果然比我的聖經還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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